上课
课程分为前期和后期两期。
早期 | 后期 |
---|---|
4月1日~9月20日 | 9月21日~3月31日 |
与此相应,有前期开课科目、前期考试、后期开课科目、全年开课科目、后期 (学年末) 考试等。
上课时间
请注意,考试时间与上课时间不同。 (不包括上课期间举行的考试)
时限 | 时间 |
---|---|
一节课 | 9:00~10:30 |
两节课 | 10:40~12:10 |
三节课 | 12:50~14:20 |
四节课 | 14:30~16:00 |
5课时 | 16:10~17:40 |
6节课 | 17:50~19:20 |
*每节课90分钟(=1节课)
*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六,第 1 节至第 6 节。
停课
由于任课教师的原因停课
由于任课教师的原因不能上课的情况下,会通过门户系统进行说明。
因气象警报及交通工具停止运行而停课
① 因气象警报、泥石流灾害警戒信息而停课
在基准时间符合以下1~2中任意一项的情况下停课,不进行授课和考试。警报解除的情况下,按照以下进行授课和考试。
- 大阪府下的任何地区或者兵库县 (阪神地区) 都发出了“暴风警报”、“暴风雪警报”、“特别警报(大雨、暴风、高潮、波浪、暴风雪、大雪)”的时候。
- 向大东市发布泥石流警戒信息等级4以上时。
- 西日本旅客铁道 (JR西日本) “片町线” (学研都市线/京桥~松井山手间) 的部分或全部从头班车开始连续停止运行的时候。
- 大阪市高速电力轨道 (Osaka Metro) "中央线"、近畿日本铁道"京阪那线" (本町~生驹间) 及近畿日本铁道"奈良线"的2个交通机关同时从始发开始连续停止运行的时候。
参考时间 | 对象警报等... | 一节课 | 两节课 | 三节课 | 四节课 | 5课时 | 6节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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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:30 AM | 已释放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
发布中 | 停课 | 停课 | 上午10时判断 | 下午3时判断 | |||
上午10时 | 已释放 | 6:30 AM判断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 |
发布中 | 6:30 AM判断 | 停课 | 停课 | 停课 | 下午3时判断 | ||
下午3时 | 已释放 | 6:30 AM判断 | 上午10时判断 | 课程实施 | |||
发布中 | 6:30 AM判断 | 上午10时判断 | 停课 |
※1~2的警报在授课或考试中发出的情况下,有时会中止授课或考试停课。
② 因交通机关停止运行而停课
在基准时间符合以下3~4中任意一项的情况下停课,不进行授课和考试。交通工具恢复运行的情况下,按照以下进行授课和考试。
参考时间 | 对象交通工具... | 一节课 | 两节课 | 三节课 | 四节课 | 5课时 | 6节课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6:30 AM | 恢复运行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
从第一个开始继续停止操作 | 停课 | 停课 | 上午10时判断 | 下午3时判断 | |||
上午10时 | 恢复运行 | 停课 | 停课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 课程实施 |
从第一个开始继续停止操作 | 停课 | 停课 | 停课 | 停课 | 停课 | 下午3时判断 | |
下午3时 | 恢复运行 | 停课 | 停课 | 停课 | 停课 | 停课 | 课程实施 |
从第一个开始继续停止操作 | 停课 | 停课 | 停课 | 停课 | 停课 | 停课 |
③ 因其他事件停课
有可能发生特别事态的时候,或者在上课或考试中发生的时候,有时会停止上课或考试停课。
自然停课
上课开始30分钟后任课教师还没来的话,则为“自然停课”。自然停课也是补课对象。
补课
关于停课的课程,会另外进行补课。关于补课日,会通过门户系统通知。
缺课
缺席申请的处理如下:。
- 申报需要证明缺席的官方文件。※1
- 缺席申请是证明缺席是不可避免的情况,并不是免除出席。
- 缺席申请必须由本人向教务科提出申请后,直接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,提交给教务科。
※1官方证书(有关疾病的诊断书,亲属婚丧嫁娶时列席证明,葬礼时丧葬礼函等)
原则上不受理缺课的电话联系。因此,教务科不会向负责教员传达缺席联络。之后请来教务科。但是,有感染症的危险、事件、事故等时,请电话联系教务科或学生生活科。
“请假条 (一般用途) ”的手续流程
- 请带着官方证明(有关疾病的诊断书,亲属婚丧嫁娶时列席证明,葬礼时丧葬礼函等)到教务科。
- 请填写“请假条 (一般用) ”。
- 教务科受理后,请向缺席学科的任课教师出示“缺席申请 (一般用) ”。
- 提示结束后,请将“缺席申请 (一般用) ”返还给教务科。
其他
报告
如果授课教师指示您提交报告,请注意以下几点:。
- 请附上明确记载学科、学科名、教员名、学号、姓名的封面。
- 两张以上的情况下,请用订书机等装订。
- 有来自教员的指示的情况下,请遵从那个。
- 当任课教师指示“放入报告箱”时,请放入指定的报告箱。(BOX在14号馆1楼、3号馆1楼以及各系、系办公室都有。)
- 提交后的修改和追加是不被认可的。
- 过了提交截止日的话,一概不能受理。
- 也有代替定期考试,布置报告的课程。请经常去上课获取信息。
集中授课
各课程的讲义通常以前期、后期、全年的授课形式进行。但是,由于从校外邀请授课科目负责人等理由,有利用长期休假期间等进行的集中授课。关于日程,会通过门户系统通知。
海外研修
有能获得语言文化科目领域学分的海外研修科目。希望参加的人请参加3月下旬实施的语言研修指导。另外,参加海外研修时,请务必在学习申请期间登记。详情请咨询国际交流科。
已修学分的认定
入学前已修学分认定是指,对于入本校前在其他大学和短期大学所修的学分,或者在高等专科学校和其他文部科学大臣另外规定的教育机构 (专修学校) 的学习,承认在本校最多60学分的制度。如果您需要认证,请按以下方式处理:。过了受理期间后的申请是不被认可的,所以请注意。专修学校的情况,条件是结业时获得了“专门士”的资格。
- 受理期间......入学年度的4月上旬 (详情请咨询)
- 受理场所......教务处窗口
- 必要资料...... 1) 该学校发行的成绩证明书或修得学分证明书 (记载有各科目的学分数及分配时间数) 2) 该学校的学生手册、教学大纲等 (能明确教学计划的文件)